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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三个规定”为干警过问案件画“红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签署《承诺书》
  ——“三个规定”为干警过问案件画“红线”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雁秋)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5月12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召开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会议。会议由纪检组长李波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干警们庄严承诺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办案纪律,恪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随后,干警们依次签订了《“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签订承诺书,使干警们进一步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为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学习“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使干警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要做到严格遵守纪律,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确保“三个规定”中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