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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柳河县关工委、县法院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关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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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宣讲进校园,让青春与法同行
    ——吉林省柳河县关工委、县法院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关爱行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邹迪)11月4日下午,吉林省柳河县朝鲜族学校的教室里气氛热烈,一场特别的法治课堂在这里开讲。柳河县关工委、县法院联合走进校园,为80余名学生带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向校园欺凌说不”专题法治宣讲,把鲜活的法律知识送进课堂。
 
    此次宣讲活动是县关工委与县法院联合实施的《“关”爱青苗法护“未”来——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关爱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长期行动,双方将依托这一方案,持续把法治教育延伸至校园一线,为青少年成长暖心护航。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它不只是‘打架’‘骂人’,起外号、孤立同学、在网上散布谣言,都属于校园欺凌的范畴。”课堂上,干警跳出枯燥的法条宣讲,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防范校园欺凌两大主题展开讲解。
 
    干警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拆解案件,从校园里常见的“小打小闹”讲起,一步步说清这些行为背后的法律边界,引导孩子们思考:如果自己是受害者该怎么办,如果自己正处于欺凌的边缘又该如何自省。
 
    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浅出地告诉同学们:遭遇侵害时,可以向老师、家长求助,也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和反映,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不会保护沉默的委屈,但一定会保护勇敢说‘不’的你。”干警的这句叮嘱,赢得在场学生的阵阵掌声。
 
    互动问答环节将课堂气氛推向高潮。学生们踊跃举手,争相提问:“同学抢我的东西算欺凌吗?”“在网上被恶意评论该怎么处理?”干警一一耐心解答,引导同学们认清日常行为背后的法律后果,学会依法维护自身人身、名誉、财产权益,自觉约束言行、尊重并保护他人合法权益。
 
    为了让法治知识真正“带得走、用得上”,关工委和法院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以及印有普法标语的普法帆布袋。孩子们把帆布袋背在身上,翻阅着宣传册,普法内容就这样融入日常生活——既有“看得见”的法律知识,也有“记得住”的普法载体,让法治的种子在潜移默化中生根发芽。
 
    “听了这堂课,我明白了校园欺凌并不只是‘打架’‘骂人’,一句伤人的话、一个冷漠的眼神,都可能对别人造成伤害。我更明白了,遇到欺凌不能沉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尊重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人。”一名同学在课后这样分享。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堂主题法治课,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后要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县关工委与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协作联动,依托长期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新模式,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打造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的法治宣讲内容,让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