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馨元 苏征)近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清河法庭庭长丛培研联动清河法庭前庭长、现榆林法庭庭长顾传羽,通过上山实地勘察、现场调处矛盾的方式,彻底厘清邻里纠纷症结,从根源化解矛盾隐患,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历史背景
原告毛某与被告逄某系同村邻里,两家土地紧密相邻。早前,双方曾因逄某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毛某土地农作物减产产生纠纷。当时由顾传羽庭长调处该案,通过细致释法说理、居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圆满化解矛盾,当事人双方均对调处结果和工作方式高度认可。
二、案件经过
今年,毛某涉案土地再次出现农作物减产情况,毛某结合过往纠纷经历,怀疑系逄某喷洒农药所致,再次诉至清河法庭,主张相应赔偿。
案件受理后,丛培研庭长综合研判案情,认为该案属于反复性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对于该类争议均有抵触情绪,被告逄某对此事更为敏感。若简单机械裁判,极易引发次生矛盾、导致纠纷反复。考虑到顾传羽庭长熟悉该案历史纠纷,在当事人心中认可度高,丛培研庭长邀请其共同参与案件调处,新老庭长携手合力攻坚,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为精准掌握案涉土地现状、直观核实争议情况,两位庭长无畏崎岖山路,徒步一个多小时到现场实地勘验、就地调处纠纷。两位庭长认真查看土地关系、作物生长状态,详细倾听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与顾虑,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案释法、以理服人、以情暖心,耐心开展疏导调解工作。在新老庭长共同调处下,原告毛某充分理解邻里相处的包容之道以及诉讼维权的举证要求,主动自愿放弃土地减产赔偿的诉讼请求。
为彻底杜绝双方因土地相邻、农药喷施再次引发同类纠纷,实现矛盾一次性、根本性化解,两位庭长结合土地相邻的实际情况,量身制定解决方案,提议由被告逄某承包经营原告毛某的涉案土地,并经村委会登记备案。以该方式实现土地统一管理、规范作业,从源头规避农药漂移、作物减产等争议问题。
三、典型意义
最终,原告、被告双方一致认可并同意该解决方案,多年邻里积怨彻底化解。本案是集安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老庭长联动办案、跨庭室跨辖区协同调处的典型实践。清河法庭、榆林法庭依托跨区域联动解纷优势,充分发挥新任庭长深耕基层、老庭长熟谙民情的双重优势,下沉一线实地勘验、就地调处纠纷,摒弃机械裁判模式,坚持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矛盾,彻底根除邻里多年纠纷隐患,真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案结事了人和,有效提升了基层司法治理效能。(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