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薛静)10月16日,经过不懈努力,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杨望芝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柔性司法调解,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被告人张某驾车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致两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该事故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沉重的身心创伤,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本案中,被告人张某还身患严重疾病,其车辆也仅购买交强险,自身赔偿能力有限,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对立情绪突出。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后,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情,认为该案兼具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双重属性,如果简单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坚持调判结合,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耐心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的同时;教育被告人正视自身过错,尽力筹措赔偿款项。经过多轮沟通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按照协议共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该案的妥善化解,既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也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