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陕西泾阳法院快执金融借款案,敲响拒执警钟!

浏览: 次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拒不履行,当晚送拘:
陕西泾阳法院快执金融借款案,敲响拒执警钟!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哲)“没钱”不是挡箭牌,“拖延”更不是出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等来的不是“再缓缓”,而是司法拘留的强制惩戒。陕西省泾阳法院在执行行动中,对一名虚假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拘留,并于10月14日22时许送交拘留所。这一记“当晚送拘”,再次向拒执者敲响警钟:司法权威不容挑衅,拒执必付代价。
  
  “哭穷”躲执行?资金流水戳穿谎言。陕西泾阳某银行与崔某某、崔某、张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73244.5元。该案审理阶段,各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多名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泾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张某某一直以“没有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推诿拖延,面对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始终消极应对。在本次执行行动中,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向法院提供张某某住所及行踪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赶赴现场依法将张某某拘传至法院。
  
  到院后,执行干警同步开展释法明理与财产核查工作,向张某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逐项核对其财产申报内容。张某某依旧坚称自己无收入、无财产,并在财产申报表中填报无可供执行财产。
  
  但资金流水戳穿“没钱”谎言。执行干警依法调取其微信交易记录查明,2026年以来该账户持续存在资金往来,年度收支达万元以上,每月均有交易流水,与其陈述明显相悖。面对客观证据,张某某仍拒不承认,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经查,张某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虚假申报财产,属于典型的“嘴上哭穷、账上有钱”。执行干警再次释明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虚假报告财产、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直接亮剑:当晚作出拘留决定,当晚送拘。在充分告知法律后果、给予履行机会后,张某某依旧没有履行意愿。对此,泾阳法院依法果断亮剑,直接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于10月14日22时许将其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拒不执行,就要承担拒执后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绝不姑息。
  
  拘留不是“抵债”,拒执没有出路。拘留不是“抵债”,债务不会清零!司法拘留是针对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手段,不能免除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拘留期满后,张某某仍需要继续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倘若继续隐匿收入、规避执行,法院将持续采取冻结扣划、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送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涉金融债权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不存在“一拖了之”的空间。泾阳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充分运用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破除被执行人“法院拿没钱的人没办法”的侥幸心理,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陕西省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