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叶春苗 王利)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小学生树立尊重公私财物的法治意识,9月22日下午,河南新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岳国欣走进新郑市郑韩路小学,采用钉钉线上线下融合的形式,给全校350余名师生带来“知爱惜守底线”主题普法宣讲,为在校师生送上一堂贴近校园日常生活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岳国欣结合小学生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区分了校园公共财物与私人财物,梳理了课桌椅刻画、损坏教学工具、损毁同学文具、私拿藏匿他人物品等校园常见侵害财物行为,并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明破坏财物相关法律规定及连锁负面影响。
“课桌上刻名字对不对?”“不小心打碎花盆该怎么办?”宣讲课堂设置判断题、情景选择题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参与答题,在问答互动中巩固法律知识。
针对不少学生“年纪小弄坏东西不用负责”的错误想法,岳国欣结合《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分层解读民事赔偿、训诫矫治、刑事风险三类法律后果,让大家直观且清晰地认识到无论是损坏公共财物还是侵犯他人私人财物,都需根据情节轻重承担赔偿损失、接受批评教育乃至相应行政处罚等责任,纠正“无意损坏就不用负责”的认知误区。
此次普法宣讲,把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看得见的校园小事,让同学们懂得爱护财物既是文明素养,更是法律义务,切实把爱护财物、遇事担责的法治种子根植于学生心中。
作者: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