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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妥善调处企业监理费拖欠纠纷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司法调解纾企困,高效化解合同纠纷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妥善调处企业监理费拖欠纠纷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凯歌)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秉持调解优先、柔性司法理念,成功高效调处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企业间债务争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企业与被告企业自愿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告严格依照约定标准及行业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全面足额履行合同项下全部义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被告未恪守契约精神、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累计拖欠原告监理服务费共计8万元。原告多次通过协商、催告等方式维权,均未能追回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款项。
 
    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细化梳理案件脉络、逐一核查双方证据材料,快速厘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关系,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考虑到涉企案件的特殊性,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避免刚性判决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促和的工作原则。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判例,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厘清权责,细致剖析违约的法律后果及诉讼风险,同时充分倾听双方诉求,搭建平等沟通协商桥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法官居中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自愿签署调解协议。被告企业明确约定,将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欠监理费8万元。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审结,快速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调解高效、便民、柔性的优势,精准、实质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持续提升涉企司法服务质效,以高质量司法履职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