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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化纠纷 温情守护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珩)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既解除了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又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于2024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后因被告长期酗酒、夫妻分居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考虑到孩子年幼且一直由原告照顾,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并由其抚养孩子。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入了解双方诉求与矛盾根源,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孩子健康成长、家庭责任等角度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
 
    经法官双向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并约定按时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被告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该调解方案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又充分兼顾了子女的成长需求与情感维系,避免了诉讼对抗对家庭关系的进一步伤害。
 
    此次调解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置于家事审判核心位置,通过柔性司法传递温度,以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矛盾,让当事人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专业与温情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