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段某某专程来到兴平法院西吴法庭,将一面绣着“明法理情理相融解纷争纷争皆息”的鲜红锦旗赠送给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边二阳,由衷感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耐心调解,高效化解自己的烦心事。
牛某某租用段某某相机期间不慎将设备遗失,租期结束后才告知段某某,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口头约定,但牛某某迟迟未按承诺足额赔付,并无故拒接段某某电话,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在牛某某承租相机的租期尚未届满时,段某某已与第三方另行签订相机出租合同,因相机丢失,交易被迫取消。段某某只能单方终止合同,并向第三方支付了违约金。段某某与牛某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将牛某某诉至兴平法院,要求牛某某赔付相机赔价款、交易损失等多项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工作理念,联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梳理案件证据,细致核对聊天记录、损失凭证、租赁约定等材料,厘清案件事实与双方权责。人民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方式,反复向牛某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租赁物毁损灭失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详细告知遗失租赁物承担的法定义务。耐心安抚段某某焦虑情绪,反复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段某某随即申请撤诉,纠纷圆满化解。段某某决定用锦旗点赞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务实担当、忠诚履职的司法为民情怀。
一面锦旗,是群众对司法工作最真挚的认可。近年来,兴平法院西吴法庭坚守基层司法服务一线,坚持法理情理相融,充分发挥诉调联动机制效能,用心用情办结每一件民生“小案”,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陕西省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