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智翔)2026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审判执行工作平稳运行筑牢坚实屏障。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安全工作任务。
会上,传达学习了《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夏日安全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警签署安全承诺书。党组书记、院长千成日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活动主题,对全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会议指出,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安全稳定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全院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将安全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守牢法院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要构建安全生产全覆盖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各部门负责人扛起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管好人、守好阵地;全体干警严守安全准则,特殊岗位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
会议要求,全院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围绕燃气、用电、公务用车、消防四大核心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逐项销号。严守保密安全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外部工具处理涉密信息,严防失泄密风险。二是健全应急机制。限期修订完善火灾、法庭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三是强化督察问效。组建联合督察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对整改敷衍、隐患反复的部门予以通报并约谈;对履职不力、隐患久拖不改引发安全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要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供稿: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