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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法院清河法庭赴澳洋人参市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民法典宣传月
    法治护航人参产业,普法走进市井烟火
    ——吉林集安法院清河法庭赴澳洋人参市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光临)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5月26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全体法官干警走进清河澳洋野山参国际交易市场,抢抓集市人流密集契机,开展“普法赶大集、法治护营商”主题宣传活动,将《民法典》知识送到参商、群众身边,让法治春风浸润市井烟火。
 
    清河澳洋野山参国际交易市场是全国最大的野山参交易中心,每月逢一逢六的赶集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客商云集于此,鲜参、干参、人参深加工产品琳琅满目,交易氛围十分火爆。活动当天,法庭全体干警早早来到市场,规范布设普法摊位,悬挂“学法懂法致富有道尊法守法诚信经营”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们化身“普法宣传员”,穿梭在熙攘的摊位和人流中,一边向参商、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人参交易法律风险提示彩页,一边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以案释法。针对人参交易中常见的口头约定效力、买卖合同签订、货款拖欠、质量纠纷、违约责任等高频法律问题,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把专业法条转化为参商听得懂、用得上的交易常识。
 
    “法官,我和客户口头约定的人参买卖,对方反悔了能维权吗?”“签订人参收购合同要注意哪些条款才能避免吃亏?”面对参商们的现场咨询,干警们耐心细致逐一解答,逐一给出专业法律建议,提醒大家交易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留存交易凭证,增强证据意识,引导参商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同时,干警们还向群众普及了消费维权、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此次“民法典赶大集”活动,是清河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全体干警以“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将司法服务从法庭“搬”到集市一线,既拉近了与群众、参商的距离,又精准对接了人参产业法治需求,有效提升了参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为规范人参市场交易秩序、化解涉参矛盾纠纷、护航人参产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下一步,清河法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普法赶大集”“送法进市场”等活动,持续聚焦人参产业发展中的法律痛点、难点,提供精准化、零距离司法服务,用法治力量守护“国参故里”品牌,为集安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