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基 警示为鉴 队列砺志
——贵州从江社区矫正交出矫治实效答卷
山东法制传媒网:(程鹏)“通过法律学习让我明晰底线,案例剖析为我敲响警钟,队列训练帮我磨炼性子,现在我真切感受到,社区矫正不是‘法外之地’,而是帮助我走向正轨的‘重生课堂’。”矫正对象李某的真切感慨,正是贵州省从江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动写照。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要求,从江县司法局联合贵州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民警,创新推出“法律常识教育+典型案例剖析+队列训练”三位一体教育模式,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悔罪意识,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平安从江、法治从江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精准普法,筑牢法治“防火墙”
破解传统普法“一刀切”“形式化”的痛点,紧扣社区矫正对象实际需求,开展精准化法治教育。一方面,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核心条款,细致解读报到登记、信息化核查、考核奖惩等监管要求,明确擅自离管将面临训诫、警告直至收监的法律后果,清晰划定行为“红线”;另一方面,结合本地高发的危险驾驶、盗窃、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类型开展专题辅导,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中的守法意识与用法能力。
以案为鉴,敲响警示“长鸣钟”
坚持“本土化、典型化、教育性”原则,精心选取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等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构建起“从轻微违规到严重违法”的完整警示链条。选派民警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石某多次违反监管规定、擅自外出,经训诫警告仍不改正最终被撤销缓刑收监的案例,从案情经过、法律依据、处理结果到教训启示进行全面剖析,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感受“越规逾矩的代价”。同时,穿插部分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创业成功的正面事例,以“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榜样力量,激发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改造、回归正途的内生动力。
队列砺志,锤炼纪律“硬作风”
“立正!稍息!向右看齐!”训练场上,口令铿锵有力。社区矫正对象身着统一服装,精神饱满地开展立正、稍息、齐步走、停止间转法等基础科目训练。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施训”,对年老、体弱或残疾的矫正对象,安排慢走、简单动作等适应性训练;对年轻、身体条件允许的对象,则适当增加训练强度,融入集体队列展示、小组协作竞赛等项目,同步培养团队精神与集体荣誉感。
自2024年以来,从江县通过这一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矫治体系,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远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300余名矫正对象顺利解除矫正,真正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家庭支柱与社会建设的有益力量。下一步,从江县司法局将持续优化教育矫治模式,深入推进精准化、常态化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法治贵州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供稿: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