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联动亮剑,守护生态屏障
——吉铁法院巡回审判两千条野生蛇非法狩猎系列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崔佳 崔思文)为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切实维护野生动物多样性与自然生态平衡,11月份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联合蛟河森林公安分局、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巡回审判模式在蛟河市村部及法庭集中审理9起非法狩猎罪系列案,成功打击10名涉案被告人,涉案野生蛇类达2000余条,收缴违法所得3万余元,以司法力量筑牢绿水青山安全屏障。
巡回审判进村部,法治宣传零距离
11月14日,吉铁法院将审判法庭“搬”进蛟河市农林村村委会,携手公安、检察部门开展巡回审判与法治宣传“一站式”活动。此次集中审理的5起非法狩猎案中,6名被告人于2025年5月至7月期间,在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周边林场内,非法猎捕乌苏里蝮、棕黑锦蛇、黑眉蝮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000余条,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链完整性。
庭审现场,法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详细审理,被告人认罪悔罪,如实供述,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生态危害,法院依法判处6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年不等,并适用缓刑,同时依法收缴违法所得2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团队以案例为教材为现场村民开展法治宣讲,让村民进一步认识非法狩猎罪,并详细讲解了“三有保护动物”的保护意义及违法狩猎的法律后果。公检法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分发宣传手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狩猎行为,主动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法庭审理敲警钟,依法惩处护生态
11月21日,吉铁法院依托蛟河市人民法院法庭再次审理4起非法狩猎罪系列案。经查,4名被告人分别在蛟河某村林地、自家周边林地及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附近林场内实施狩猎行为,猎捕大量野生蛇类,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本次庭审,对有同类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大的被告人赵某,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其余3名初犯、偶犯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或有期徒刑十个月,并适用缓刑,并且共收缴违法所得1万余元。通过当地开庭,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此次系列案件的审理,是吉铁法院践行生态保护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巡回审判+联合普法”的模式,公检法三方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既依法严惩了非法狩猎犯罪行为,又让法治意识深入乡村、扎根民心。下一步,吉铁法院将继续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与法治宣传,凝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合力,携手群众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供稿: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