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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法院:巧解医患千千结 温情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金梅 薛静)10月23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杨望芝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尖锐、争议较大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促使医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中,原告患者赵某某因病前往被告某某医院就诊,在接受诊疗过程中,与被告产生医患纠纷,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与预期的治疗效果存在较大差距。认为某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对其身心造成了严重损害,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受理后,双方情绪对立,争议焦点集中在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等专业且复杂的问题上。
 
    承办法官杨望芝在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后,敏锐地意识到,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耗时漫长(可能涉及医疗损害鉴定等程序),且不利于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积怨,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此,杨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解决本案的首要选择,力求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优解”。
 
    调解过程中,杨法官充分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采取了“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方的诉求与痛苦,对其遭遇表示理解,同时从法律角度分析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维权、合理主张赔偿数额;另一方面,与被告医院方深入沟通,释明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建议其从人道主义关怀和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积极面对问题。法官还多次组织双方就病历资料、诊疗规范等专业问题进行梳理和沟通,缩小认知分歧。
 
    经过数轮不懈的努力,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医院方同意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支付相应赔偿款,原告方亦表示接受并撤回对其他诉求的主张。至此,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医疗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让双方当事人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煎熬,高效化解了矛盾,也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