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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温情解民忧 排水畅通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丽)广袤的乡村大地承载着农民的希望与生计,而相邻关系间的和谐稳定则是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近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现场勘验、积极协调和创新举措,成功化解了一起长期相邻排水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原告与被告分别是长春市双阳区某村四社与五社村民,原告水田位于西侧上游,被告水田地处东侧下游,由于地势自然倾斜导致雨水由西向东汇聚,被告所在五社部分村民为防止自家水田被淹,擅自在原被告水田相邻处修建1米高左右护坡,该行为直接阻断了原告农田的正常排水通道,因担心雨季积水倒灌威胁农作物生长,在多次自行协商未果后,原告起诉至我院请求判令被告拆除障碍物并恢复排水功能。
 
    本案受理初期即显现出复杂性,法官送达法律文书时被告所在五社部分村民对抗情绪严重,表示该村水田已经连续水淹多年,村民收入受到严重影响。随即法官前往案涉地点现场勘查,第一时间查看地形、排水设施及护坡现状,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及历史争议,精准摸排矛盾根源,发现该纠纷不仅涉及原被告个人,更关乎两个生产小组数十户村民的农业三十多公顷基本农田生产利益,两个生产小组曾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救济均未获满意结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对接村委会,联合村主任、村民代表多次研讨,共同分析排水问题的症结,法官从法律角度阐释相邻关系权利义务,村委会从实际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原被告双方认识到仅拆除护坡治标不治本,需彻底解决排水设施问题。在法官积极协调下村委会与原被告达成和解,村委会承诺在四社与五社水田交界处加装新的排水设施,确保雨季水流有序疏导,兼顾上下游村民利益,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原告主动撤回起诉。
 
    通过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困扰该村两个生产小组多年的排水难题,更筑牢了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基础。村民纷纷表示:“法院既维护了公平,又解决了实际问题,让我们看到了司法为民的真心!”此案的成功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三农”、护航基层治理的司法担当。(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