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立茉)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与集安市环保局、集安市站前社区携手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充分利用站前社区赶集日人流量大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污染环境追责、生态损害赔偿等群众关心的法律知识,用“案例+法条”方式解析涉林、涉水案件,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干警们向市民发放宣传单和环保布袋。宣传单上详细介绍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生活小常识以及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而发放的环保布袋,不仅具有实用价值,更在潜移默化中向市民传递了减少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广大市民对全国生态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强化了大家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更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司法保障+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格局。未来,集安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各部门的协作,常态化开展此类宣传活动,为集安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