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河南新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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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河林区法院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见实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以法之名护生态,长白山下共赴绿色之约
    ——吉林白河林区法院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见实效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思文)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生态保护法治理念,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联合白河林区检察院、长白山森林资源保卫支队、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白河林业分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自然保护中心在东沃商业中心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司法保护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守护生态底色共赴绿色之约”的红色条幅在阳光下格外醒目,宣传摊位上摆放的展板、宣传手册吸引着过往群众的目光。活动伊始,宣传干警率先在红色条幅上郑重签名,随后邀请过往群众参与签名接力,签名逐渐布满条幅,汇聚成守护生态的坚定承诺。
 
    “这手册做得真好看!”一位大爷拿起手册翻看着,“你看这长白山红松的图片多清晰,还有花尾榛鸡的插画呢!”干警笑着回应:“大爷,这些都是咱长白山林区的‘宝贝’。您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大爷摇摇头,干警随即讲解:“今天是全国生态日,咱们法院专门来给大家讲讲保护这些动植物的法律知识。”
 
    清晨的街道渐渐热闹起来,干警们身着制服有序开展宣传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林业法律问题,法官特意站在案例展板前进行详细讲解:“大家看这个案子,去年咱们辖区有村民为了私利,用油锯盗伐了40棵落叶松树,锯成原木后运往木材加工厂销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官指着展板上的法律条文补充道:“根据《刑法》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的最高可判七年;而非法占用林地改变用途,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周围群众纷纷凑近观看展板,还有人拿出手机拍下案例细节,现场泛起一阵轻声的讨论。
 
    随着咨询群众越来越多,宣传摊位前的气氛愈发热烈。干警们分工协作,有的继续发放手册,有的则专注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将法律知识与林区实际紧密结合,让大家听得明白、学得透彻。现场答疑环节也是热闹非凡,一位大姐指着手册上的野猪图片问:“这野猪破坏庄稼能随便打吗?”法官赶忙解释:“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就算造成损失也得联系相关部门处理,私自捕猎可能违法。咱们手册后面有维权流程,您可以照着操作。”大姐认真地把手册折好放进兜里:“以前啥也不懂,今天可算学明白了,这宣传太有用了!”
 
    不少群众表示此前并不了解“8·15全国生态日”,通过这次宣传更了解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知识。“原来山里的野猪、野鸡这些野生动物都受法律保护,不能随便捕猎,今天真是学到了!”刚签完名的大叔感慨道。
 
    活动中,干警们共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此次联合普法活动,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生态语言”,既增强了公众的生态法治意识,也彰显了政法机关与企业共同守护林区生态的决心。下一步,白河林区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司法保护,用法治力量守护长白山的生灵草木、绿水青山。(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