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河南新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法治政府“明白书”
山东法制传媒网:(左世友 王利)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法院一手托两家,一边是行政机关,一边是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信心和法院司法为民的体现。8月6日下午,河南新郑法院向辖区行政单位发布《2025年1-6月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2025年度上半年行政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这是新郑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积极构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断后”全链条解纷模式,不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
既要出庭出声又要出效果
群众急难愁盼是民生重要领域,行政审判是抓好群众急难愁盼关键问题。白皮书显示,2025年上半年,新郑法院审结“行政首长”出庭案件80件,群众对“行政首长”出庭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有利行政案件顺利调解。
去年5月,原告苏某与被告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郭店镇华阳寨村民委员会房屋征收或者征用补偿纠纷案件中,由该院行政庭庭长潘龙峰主审该案,时任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赵峰作为被告出庭应诉负责人,回答了原告苏某的提问,进行了陈述发言。庭审当中,双方围绕涉协议应否履行、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赵峰就双方争议焦点向证人发问,回答原告及其代理人的提问,做到了“既出庭又出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均得到了充分表达,体现了对诉讼程序的严格遵守以及对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院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先后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筛选机制、出庭应诉情况反馈机制、召开专项座谈会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过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模式,把参与应诉向庭前和庭后拓展,形成老百姓告“官”又见“官”,“行政首长”出庭又发声的行政争议化解格局。
既要化解又要和谐
新郑法院积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行政案件融入到诉源治理,坚持协调化解优先原则,采取专项协调、层级协调、联动协调协同推进的方式,不但要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构建政民良性沟通桥梁,还要强化司法监督。
新郑法院以“府院联动”为抓手,坚持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推进会、座谈会,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持续跟踪落实、指导规范联动成果。建立健全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协调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交办流程和审批规范,确保交办事项进展有监督、件件有落实,真正实现了府院联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与新郑市行政争议纠纷化解中心联动,完善多元化联动机制,加强行政争议案件调解力度,消除“愿判不愿调”固有思想,通过调解释法明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
白皮书显示,今年以来,与新郑市行政争议纠纷化解中心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案件45件,相关经验被省法治频道、新郑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纷纷报。
既要社会治理又要服务大局
结合当地行政机关的法治需求,新郑法院通过专题讲座、法庭开放日、以案说法等“走出去、请进来”的多种形式到辛店镇、龙湖镇和行政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提供相应的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10次、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普法宣传6次。
新郑法院在办案实践中通过分析研判,及时关注社会治理及依法行政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沟通,推动行政机关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抓住前端,治好未病。今年上半年,新郑法院与行政机关已召开座谈会5次。
新郑法院“以案为媒”,同行政机关保持良性联动。白皮书显示,新郑法院积极参与市一级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的法律意见征求和论证3次。
以典型案例的庭审现场为课堂,新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作用,组织其现场观摩庭审3场;结合典型行政案例与行政机关交流座谈,“以案促改”助推行政机关执行规范化。
近年来,新郑法院通过年度和半年度发布白皮书,作为延伸职能服务社会治理一项重要工作,向新郑市领导和辖区行政机关发送,通过白皮书把行政案件受理、败诉、行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等基本情况,供当地行政机关观照自身,优化自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新郑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涛说:“新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纵深推进府院联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白皮书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系统建议,对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的全面分析,有助于行政机关精准查找具体问题,增强依法履职本领,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