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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区法院执行法官下乡交付案款获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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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维码传递司法速度释法说理彰显为民温度
    ——吉林省江源区法院执行法官下乡交付案款获赞誉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艺)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深入大阳岔镇后葫芦村,开展案款集中交付工作,以创新的二维码支付方式高效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此次交付案款源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需向村民支付相应款项。因此执行案件涉及众多村民的切身利益,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减少村民往返奔波,执行法官决定前往大阳岔镇后葫芦村进行案款集中交付。支付现场,村民们陆续前来,执行法官认真核对身份信息,有条不紊地办理交付手续,让收到案款的村民们的委托代理人通过二维码支付的形式向村民支付案款,让村民们“扫一扫”就能快速收到案款。这一便捷高效的支付方式,不仅节省了交付时间,也让村民们切实感受到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然而,在案款交付过程中,部分村民对委托代理人提出的路费、误工费等费用产生了分歧。村民们认为,这些费用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气氛一度紧张。执行法官敏锐察觉到矛盾焦点,立即暂停交付工作,化身“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
 
    法官从法律规定和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向村民们解释。一方面,详细说明代理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成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的费用支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主张的;另一方面,充分听取村民们的意见和诉求,对代理人提出的费用进行逐项分析,核查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经过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调解,村民们逐渐消除了疑虑,对相关费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分歧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下乡交付案款活动,不仅高效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更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近年来,江源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执行方式,优化司法服务。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案款集中交付”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未来,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以“如为我执”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执行质效稳步提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