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开放日里讲新法 家校携手护幼苗
——贵州天柱检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宣讲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罗朝胜)为提升家长和学前教育工作者法律素养,增进对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的认识与理解,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6月20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抓住白市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家长开放日的契机,为100余名家长及教师开展法律宣传培训,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检察官向家长们深入阐释了法律在保护儿童方面的重要作用,详细解读了《学前教育法》出台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关键条款及相关案例分析进行宣传讲解,并聚焦家长关注的法律知识开展法律知识抢答活动,进一步增强家长学法积极性和守法自觉性。
检察官向教师们系统介绍了《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并围绕法律核心要点、儿童权益保障、保育教育细则、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采用视频播放、“法条解读+案例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宣讲,将专业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的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创新了法律宣传方式,天柱县检察院将“法律宣讲”融入“学校活动”,在家长开放日走进校园,同步面向家长和教师开展精准普法,有效提升了“家校社”的法律素养,有力促进了各方共同构筑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坚实防线,让法律成为护航爱的行动指南。(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