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米尔吾叶提)“原本以为要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还能当场拿到钱,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庭给付,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哈某长期从事建材生意,被告加某因装修自家房屋,于2023年7月从原告处购买了一批价值6800元的建材。双方约定,被告在收货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却以建材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2800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剩余货款2800元。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富蕴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富蕴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始终,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