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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合伙生意积怨多年 耐心调解化解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福义)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通过耐心释法、倾情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拖欠二十多年债务的合伙纠纷,执行干警用司法温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案外人邱某于1995年8月合伙开设煤窑,1998年8月,因井口经营亏损,导致无法再继续合伙下去,经对合伙期间账目清算,高某欠宋某35080.00元,高某不予认可,双方引发矛盾纠纷。于是,2000年3月,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高某给付宋某欠款35080.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履行,2001年1月,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高某除了有唯一农村自住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案中止执行。历经24年后,2025年5月,宋某急冲冲来到法院执行局,要求恢复执行此案,负责接待执行干警了解事情缘由后立即向执行局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研究,立即安排执行法官对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了调查。经核实,高某属于低保家庭且农村自住房并没有在沈白高铁征迁范围内,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好友且年龄将近八旬,为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干警冒雨驱车到30公里外的高某家中,坚持调解优先,经过执行干警面对面坚持不懈地倾情调解,最终解开了当事人的多年心结,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和解协议,高某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给付宋某1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件因合伙纠纷引发的多年陈旧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将“解纷”挺在前面,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和解,既减少强制执行对抗性,更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