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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柳河县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以法为盾,“未”你护航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呢?”
 
  “同学们,你们知道多少岁以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吗?那多少岁是相对责任年龄?八种严重犯罪都有什么?”
 
  “大家一定要尊重生命、善待他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以拳头大小论英雄。”
 
  又是一年开学季,新的学期,新的征程。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明理向善,连日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县域内各个中小学校开展“春季开学第一课”宣讲活动,为同学们开启新学期法治教育“第一课”。
 
  课前,法治副校长们听取学校意见,认真准备普法内容,并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趋势,根据孩子们的年龄及认知能力制作课件。课上,列举国内发生的一系列真实案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的方式,围绕“什么是法”“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哪些形式”“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暴力形成的原因”“面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做”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传递法治“干货”,在寓教于乐中紧扣开学“平安锁”。
 
  通过一堂堂法治课的讲解,同学们了解了与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树牢法治意识,在面对校园欺凌等侵权事件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法治护航校园一直在行动,下一步,柳河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形式,通过普法活动营造校园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让学生们增强知法、懂法、学法、守法意识,切实减少或避免校园欺凌现象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