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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阴补偿引纠纷 “为民调解”暖民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正国 韩芳芳 王少杨)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东阿落地见效。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着力打造“有事来聊、法润东阿”黄河流域特色调解品牌,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大桥为民调解工作室”是大桥镇沿黄特色调解品牌室,于2018年10月成立,由大桥司法所所长刘正国担任主任,刘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将近20年,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多起,擅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9月21日,大桥镇A村村民甲某来到了调解工作室,一进门,她就诉苦道:“刘所长,你可要给俺主持公道啊!”据甲某所述,A村二队、四队的村民在其村北部地块栽树,严重影响了一队村民田里农作物的采光。为避免因种树造成的大面积遮阴影响农作物产量,村党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决定以甲某家中的地块为界,向西种植树木,向东种植农作物。实行这一方案后,A村村民委员会与甲某一家签订了遮阴补偿协议,对补偿款进行详细规定。但是双方签订协议后未向镇经管站报账,导致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后,新一届两委班子无法确定此协议的有效性,因而甲某的补偿款一直未发放到位。
 
  刘所长听完甲某的叙述后,仔细查看了补偿协议,并致电原A村支部委员确认事件经过的真实性,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刘所长又联系了现任A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的乙某了解情况。乙某表示自己也是一肚子苦楚无处诉。因为双方签订协议后未向镇经管站报账,现在两委班子换届后这份协议就成了一笔糊涂账。如今即使村委会认下这份协议,同意甲某的相关要求,但镇经管站那边不能拨款,村委会也无可奈何。在了解到村委会的难处后,刘所长又联系了镇经管站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因为双方签订协议后未进行报账,所以无法进行拨款。A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乙某表示,现任新一届两委班子同意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事情的解决提供帮助;甲某则表示自己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村里按照协议内容将遮阴补偿款尽数交予自己,否则自己将会到法院进行起诉。
 
  在明确了各利益相关方的顾虑及诉求,刘所长与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度探讨,分析出目前最大的困境就是镇经管站在未报账的情况下无法进行拨款,所以只要能为镇经管站提供明确的拨款依据,一切问题便都可迎刃而解。但在未报账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呢?好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仔细研究了相关规定后,法律顾问发现由司法所出具的、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人民调解书可以作为镇经管站报账的重要依据。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决定由司法所为双方出具人民调解书,A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甲某重新签订补偿协议,并向镇经管站进行报账,由此,这场遮阴补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没有对簿公堂,矛盾就解决了,小小调解室,真能解决大麻烦!”在事情解决后,甲某说出了这样的话,并向刘所长及法律顾问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今后,大桥司法所将进一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继续发挥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推动调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发展,排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为二十大的顺利召开做好安保维稳工作!(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