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严晨)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加强人民法院与律师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互动交流良性沟通机制,7月13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与吉林省白河林区司法局召开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专项会议,会议由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海军主持,政治部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及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吉林省白河林区司法局局长张延东、吉林郑立颜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吉林李成吉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林海军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他指出,建立法官与律师协调与沟通机制,搭建法官与律师合法、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 可以有效深入研究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法官与律师交往规范以及合乎各自职业特点的活动准则,进一步构建白河林区透明、和谐的司法环境,促进人民法院和律师队伍的廉政建设,树立严格公正的法律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法官、律师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与会人员纷纷围绕实施意见、审判监督、构建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良性互动机制等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发言,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张延东表示,法官和律师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律的捍卫者。做好相互沟通交流可以从三点入手,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相互通报本单位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新情况、新举措,相互通报有关法院与律师改革的有关问题。通报对方提出问题的受理工作进展和情况。二是进行工作交流,加强相互监督,确保司法廉洁。认真听取对法官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法、执业纪律的投诉与反映;互相就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针对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三是开展学术研究与培训,加强司法理论交流,提高司法认知。双方可以就依法配合诉讼活动的具体方案及涉及法律程序的相关问题开展工作会商。就共同关心的法律问题可以相互邀请对方有关人员举行讲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律师的执业能力。
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互动交流,规范法官律师执业行为、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机制,营造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的工作氛围。(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