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泓萱)6月10日下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王军带领督察组一行来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警务督察工作,督察组先后到人民法庭、院机关进行了实地查看,重点对警务安全、机关安全、“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督察。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蓝晓东,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李明义等陪同。
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郝新宇就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的警务安全、机关安全、“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督察组对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督察组指出,一是进一步加强“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加强警用装备配备;二是在建党百年之际,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力度进行实战化训练,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可靠的警务保障。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蓝晓东对督察组一行的督察指导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根据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警务督察问题清单要求进行认真全面整改。同时,继续加强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确保司法警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努力为法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