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湖北江陵县人大薛文新一行到访国联股份玻多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赖账不还挺有理,司法拘留安排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崔恒博 蒋冬梅)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法官通过调查了解,成功将一名拒不履行、长时间隐匿踪迹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控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成功扣押其企图藏匿的农用拖拉机。
 
  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刘某驾驶其车辆将申请执行人尹某撞伤后,造成尹某手臂严重骨折。判决刘某应赔付申请人9万余元,但直到执行立案前,被执行人刘某耍起了赖,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判决赔付义务。李法官送达相关执行通知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还是执迷不悟,拒不履行,还和法院耍起了自以为是的“小聪明”,以为只要卡里没钱、名下没财产、躲着法院找不到人、车藏起来,法院就拿他的案子没有办法,就可以把这笔账赖掉。这种情况确实给李法官办理案件造成一定的困难,多次到其家中都没有找到该被执行人及其名下车辆,无法采取有效措施。
 
  但俗话说的好,“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李法官考虑到现阶段正是农忙时期,刘某大概率会回村种地,决定利用这个好时机对其实施抓捕。恰好行动当天是阴雨天,刘某没有去地里而是在家避雨,被李法官逮个正着,还发现了其一直藏匿的大型农用拖拉机,最终成功采取扣押措施,并于当日对刘某拒不履行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惩戒措施。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判决裁定一经生效,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就必须履行,个别当事人赖账不还的“小心思”或是躲避执行的“捉迷藏”,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都是徒劳,有拒不履行的行为就一定会受到强制措施的惩戒!(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