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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判后答疑显成效 为民司法解民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许莎 谢德云)“法官,我与杨某的案子,我怎么把兑现款给他?”这是今年3月宣判的一起杨某与某保险公司、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事人刘某打来的电话。
 
  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杨某12万元,被告刘某赔偿原告杨某17918.09元,并承担诉讼费1511元。宣判时被告刘某情绪激动,认为法院判决错误,自己不该承担这么多费用。法官便就案件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向当事人说明并告知其上诉权利。过了几天后,刘某多次打电话给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表示自己依旧认为法院判决有误,法官和助理便通过电话多次向刘某就判决金额的理由、依据逐一讲解,刘某激动的情绪才有所缓和。又过了几天,刘某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表示依旧对判决不完全认可,并讲述了自己对该判决的看法。这次承办法官、书记员与刘某当面就判决中的每一款项从责任划分、承担比例到举证情况、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等逐一指出并说明,刘某经过与法官和书记员的沟通表示对判决有所理解,但还需要考虑一下。法官表示诉讼的过程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当事人对判决书不能理解的都可以来法院咨询,如果对判决不服,可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法律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直到本月23日,该案件刚生效,刘某就打来电话表示,要兑现赔偿款,法官听了刘某的意见,便马上联系原告,商定了具体时间、兑现方式。终于,在法官的见证下,杨某拿到了该案件的兑现款,该案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真正做到息讼止争,案结事了,刘某也了却一桩心事。
 
  该起案件,当事人从认为判决错误到主动兑现生效判决,经历了多次判后答疑,面对当事人的每一次疑问,法官都耐心回答、细心讲解,把判后答疑和法律宣传贯彻审判始终,这是法官职责所在、使命使然,也是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
 
  自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贵州省玉屏县人民法院加大判后答疑工作力度,案件宣判后由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作详细的解答。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取得“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贵州省玉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