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想不到我从重庆来道真法院打官司,你们只用了3个小时就解决问题了,速度太快了。”原告古某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古某(现年55岁)与被告王某(现年46岁)原系夫妻关系,2005年生育了古某某。二人于2006年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约定婚生子古某某由古某抚养。二人离婚以后,古某一直在重庆市渝中区生活,生活较困难,系当地的低保户,无力承担抚养责任。婚生子古某某一直随母亲王某在道真自治县生活,今年已经就读初二。
3月23日14时30分,古某来到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请解除其与古某某的抚养关系。道真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原告住在重庆,来回多有不便,且古某某的户籍一直在重庆,如不及时解决抚养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其升学考试。于是当即联系王某,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仅用3个小时,到当天下午17时30分时,双已达成一致协议,原告王某自愿抚养古某某,并放弃由古某承担抚养费。古某当日便返回了重庆,古某返回重庆后,特地向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3个小时,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高效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承办法官热情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为民情怀。下一步,道真法院将继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最需要办的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贵州省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外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