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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的借款纠纷,法庭诉前调解当天结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十多年前借款7万元,十多年里无数次的讨要均被拒之门外。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案当日便组织诉前调解,成功帮助原告追回这十多年前的借款。
 
  2007年12月,韩某某与逄某某夫妻二人因在某市承包路边护坡工程需要前期费用,便找到原告庄某某,在庄某某处借款7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为2.5分,还款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本是出于信任借的钱,但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还款期时,庄某某一直反复多次找韩某某、逄某某夫妻要求偿还借款,对方均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至今没有给付庄某某借款。这还款时间一拖就是12年,庄某某万般无奈之下,于2020年11月25日,将二被告诉至孤山子法庭。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联系到韩某某、逄某某夫妇,双方当事人当天便同意来到法庭进行调解。经调解员询问,得知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韩某某夫妇借款拖欠长达12年,并不是蓄意不还,只因前些年经济不景气,生意也一直不好,没钱无力偿还,只能找借口拖着。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达成调解协议:韩某某、逄某某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11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如按照约定偿还,原告庄某某不再索要利息。
 
  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当天,调解书就送到了双方当事人手中。原告庄某某激动地说:“真是感谢这次调解,我催债折腾了十几年,本以为这次又要来来回回地往法院跑,没想到当天就解决了!这下欠我的钱可有盼头了!”
 
  本案从接收材料到调解成功再到出具调解书只用了一天时间,诉前调解既能更快更高效便捷化解当事人纷争,也能更有效节约诉讼成本,更好地为民解忧。(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