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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守护成长——山东高青四中举行法治副校长专题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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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护航,守护成长
    ——山东高青四中举行法治副校长专题报告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1月13日下午,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四中学特邀县司法局主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柴静到校,为50名学生代表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护航”座谈会暨法制报告会。本次活动由副校长李卫主持,旨在通过精准普法与暖心关怀,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的法治纽扣。
 
    报告会上,柴静副校长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运用大量鲜活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剖析了法律条文背后的现实意义与深刻道理。她的讲解生动而深刻,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报告会结束后,副校长李卫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代表学校对柴静副校长的精彩授课表示衷心感谢。李校长指出,本次报告会是学校为在场同学量身定制的“法治护航”行动,体现了学校对部分行为习惯有待改进的同学的高度关注与不放弃的坚定决心。“学校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一名学生。”李校长的话语掷地有声,“今天的相聚,不是批评与指责,而是我们共同寻找成长答案的新起点。”
 
    围绕如何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李卫副校长向全体同学提出了三点殷切希望:
 
    一、以法为镜,校准人生方向
 
    李校长强调,法律不是束缚自由的枷锁,而是守护成长的铠甲。他提醒同学们,要警惕那些看似是“兄弟义气”的拉帮结伙行为,这很可能触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他鼓励大家将法律条文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行有所止”。
 
    二、以规为矩,夯实成长根基
 
    校规校纪是法律在校园内的具体延伸。李校长宣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习环境,学校将从下周起启动“纪律强化月”活动,重点整治课堂违纪、校园欺凌、吸烟酗酒等不良现象。同时,学校心理咨询室将同步开通“法治心理专线”,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一对一专业辅导,帮助大家养成“入校即静、入室即学”的良好习惯。
 
    三、以信为本,重塑成长信心
 
    学校已建立起“特殊学生成长档案”,为每位同学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李校长借用了柴静副校长提到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向同学们阐明,法律和学校都愿意给予犯错者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此,学校创新设立了“纪律积分银行”,同学们的每一点进步都将被记录并兑换成“成长勋章”。他坚信,只要同学们愿意改变,全体师生都将成为其蜕变的见证者与助力者。
 
    最后,李卫副校长向所有同学发出号召,希望他们以此次报告会为新的起点,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从拒绝不良习气做起,共同绘制属于自己的“法治成长路线图”。他满怀期待地表示:“我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在学校的表彰大会上,亲自为在座的某位同学颁发‘法治进步奖’!”
 
    本次“法治护航”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它不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更是一次深刻的思想启迪,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