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清水江流域家祠文化调研座谈会在天柱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粟永济 吴家圣)为进一步加强家祠文化的保护与传承。4月16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在天柱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助力清水江流域家祠文化保护座谈会。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茜,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山出席会议,会议邀请天柱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和天柱县、锦屏县家祠文化研究专家作专题辅导。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天柱县、锦屏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分管领导与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天柱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和天柱县、锦屏县家祠文化研究专家姚敦屏、秦秀强、王宗勋分别介绍了家祠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家祠文化保护传承进行了座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侗族文化的关心转化为保护家祠文化的行动自觉,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家祠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保驾护航。二要高质效办理案件。天柱、锦屏两个县要按照最高检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的精准性和 规范性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办理高质效案件。三要盯牢重点持续发力。要围绕家祠文化的保护传承谋划工作,抓重点、求实效,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努力办出高质效案例。
会议强调,家祠作为传承家族文化、承载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价值与社会意义,保护和传承家祠文化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要持续发力,充分认识家祠文化保护的重要意义,要推动创新性保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传承。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家祠文化功能作用,与时俱进探索做好家祠文化保护与活化发展利用,在赋能乡村振兴、聚力乡风文明提升、深化基层治理、推动文旅产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