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莉 孔祥阔)12月20日夜,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值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向阳接到指令,立即带领民警刘俊及两名辅警,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迅速到达现场开展事故车托移工作。
据悉,12月11日,该大型货运车在兖州区北环城路与西浦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处发生自燃,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扑灭明火,未造成人员伤亡。因需有关部门鉴定证明,才能拖移车辆,导致该车在事故路段滞留。
事故车拖移工作过程中,交警积极与消防、物流公司、货运司机等多方协调沟通,以最快的速度对车辆进行拖移,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