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莱阳路与庐山路路口处与苗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相撞,致苗某某受伤。山东东营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办案中了解到,由于伤者受伤较重,抢救费用较高,伤者家属一时难以筹得费用。
民警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开通救治绿色通道,同时帮助家属准备相关材料,依据救助流程在最短时间内为伤者垫付8万余元抢救费用,使苗某某得到及时救治。(山东东营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