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勇 孙鹏)3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港航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环海路查获一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
经查,该车驾驶员李某某为一名女性驾驶员,其所驾驶的车辆为一辆凯迪拉克牌小型汽车,该车不但车辆没有按时参加检验,车辆还存在包括闯红灯、逆行等多达57条未处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港航交警依法扣留了李某某所驾驶的机动车,责令其接收处理,及时消除了隐患。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是各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通行做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也予以明确规定。根据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很大隐患,易因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而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机动车数量猛增,拥有车辆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但少数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泊,驾车违法肆无忌惮,导致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多,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此,港航交警大队提醒广大车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驾车时,要依法依规谨慎驾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吸取教训,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山东省烟台市港航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