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16日,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于晓辉走进淄博先创区实验学校,以“德法相伴向欺凌说‘不’”为题,与该校心理教师共同为五年级和初一级部师生带来一堂“法治+心理”专题课。这是高新区检察院落实山东省检察机关“百场乡村学校法治宣讲活动”的第一站。
课堂上,检察官与心理教师打破传统的单向灌输,通过观看视频、剖析案例、情景问答等形式,详细解析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的常见形式与危害”“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让学生们明白校园欺凌不是“开玩笑”,提醒同学们要克制冲动、慎重交友,面对欺凌时勇敢发声、及时求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将校园安全和国家安全相结合,向学生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心理教师针对青春期情绪特点,从情绪是什么、如何处理消极情绪等方面讲解了如何识别心理问题以及科学沟通等应对策略。
下一步,高新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筑牢校园法治屏障,以检察履职担当守护未成年人向阳成长。(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