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欠款难兑现,检察温情暖民心
——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主动履职为近八旬老人追回欠款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兆峰)“马检察长,太感谢您了!我终于拿到了拖欠十六年的部分欠款,剩余的欠款也有盼头了,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2026年8月13日,在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村民借款纠纷案公开听证会上,76岁老人王大爷紧紧握住副检察长马长英的手说,声音有些哽咽,话里行间满是感激与欣慰。
一桩困扰王大爷十六年的债务纠纷,在检察机关主动履职、镇政府担当作为及村委会共同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圆满解决。
因借款起纠纷
时间回溯到2010年,王大爷所在的村委会因集体事务需要,向老人借款11000元,并当场出具了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式借条,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此后,因村党支部书记不幸去世,村“两委”班子进行换届调整。为妥善处理村集体历史债务,新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带领五名支委会成员共同在原欠条上签字确认,正式对该笔债务予以追认,彰显了责任担当。
期间,村委会曾偿还部分欠款,但仍有8000元本金未能清偿。尽管王大爷多年来多次上门催要,但受限于村集体无固定经济收入、村务运转困难等现实因素,剩余欠款始终未能兑现,一拖便是十余年。如今,王大爷已是高龄,常年体弱多病,多种慢性病缠身,行动十分不便。欠款无期、维权无门,让这笔未还清的欠款成了老人最大的心病。“我不求利息,只要能把本金要回来,我就安心了。”
多方协同解难
今年7月底,高唐县检察院在集市上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检察官们通过宣传图板、现场讲解等方式,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宣传拖欠款项、老年人权益保障、赡养老人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明确告知群众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受理范围。赶大集的王大爷路过宣传点,听到检察官的讲解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咨询台前,忐忑地问道:“同志,村委会借了我的钱,十多年都不还,你们管不管这事?”
“大爷您放心!只要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我们检察机关一定管到底!”马长英副检察长的坚定承诺,瞬间给老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她耐心倾听老人诉说,详细记录案件细节、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即决定介入处理这起纠纷。
次日,马长英便带领民事检察部门干警直奔村委会,全面核实案件情况、收集固定证据。在沟通中,新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也道出了苦衷: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又严禁违规收费,根本无力偿还旧债;而自己家中妻子长期患病,经济负担极重,只能靠“半天打工、半天村务”勉强维持生计,实在无力个人垫付欠款。
一边是年老体衰、急需用钱的近八旬老人,一边是困境重重、无力偿债的村委会。如果直接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法院虽能依法判决村委会还款,但势必面临执行难的困境,老人的合法权益依旧难以真正兑现。两难之下,马长英没有退缩,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寻最优解决方案。
她认真梳理法律规定与权责关系,明确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受镇政府指导管理,面对村委会拖欠村民债务的历史遗留问题,镇政府负有指导、协调、化解的责任。
随后,马长英主动对接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全面阐述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职能,深入分析妥善化解纠纷的重要意义:既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又能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节约司法资源,更能彰显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初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法理情相融的沟通,赢得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与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当即表态,主动扛起责任,全力化解矛盾。经多方反复磋商,最终确定还款方案:由镇财政先行垫付部分资金,缓解老人燃眉之急;剩余欠款待由镇政府、村委会从可支付资金中分期偿还欠款,既压实村干部责任,又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难题。
办案进程加速
就在办案进程稳步推进时,马长英得知王大爷因病情加重住院治疗的消息。“老人躺在病床上,我们必须加快速度,让他早日安心!”为此,她带领办案团队加班加点,往返于村委会、镇政府之间,精准核算还款金额,反复草拟、修改还款协议,第一时间征求病床上王大爷的意见,确保方案合法合规、贴合民意。令人惊喜的是,王大爷病情好转于8月12日出院了。
8月13日,这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由王大爷、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听证员共同参会。会上,马长英结合案件事实,深入解读民事检察职能、支持起诉范围及《民法典》借贷相关规定,督促镇村两级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村级事务,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现场,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将1000元欠款转账至王大爷账户,王大爷与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正式签订书面还款协议,明确剩余欠款的分期付款方式,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承诺:“镇政府和村委会暂时无可支付资金分期偿还欠款,我自己先拿钱偿还部分欠款。”王大爷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会议现场掌声、赞扬声不断,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承诺,将全程监督还款协议落实,确保欠款足额按时兑现,让老人真正安心、放心。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我们认可县检察院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做法,面对基层干群之间的矛盾纠纷,检察院主动履职,镇政府担当作为,化解群众内心怨,督促村委会依法履职,推动了社会基层治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桩十年旧债,一份为民初心。高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摒弃“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通过公开听证、多方协调、主动履职,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群众多年的基层矛盾,用司法温情守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庄严承诺,为基层和谐稳定注入了坚实的检察力量。(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