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紧跟时代步伐,将档案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聚力攻坚,务实推进,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面、标准规范、利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数字档案体系,有效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点定位,夯实数字化根基。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工作,将其纳入全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档案数字化建设全面纳入办公室“齐心办”工作品牌重点内容,全力推动档案工作从传统实体保管向数字化、智慧化服务转型升级。加大保障力度,建强专业队伍。
聚焦资源建设,强化数字化应用。坚持“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原则,全力推进各类档案资源的数字化转型。截至目前,已完成库存纸质档案数字化106500卷4680件,数字化率达100%,为后续深度利用奠定坚实基础。规范日常文件归集暂存管理。建立电子文件资源台账,为标准批量完成规整归档、系统入库,实现平稳衔接、无缝过渡。加强档案深度应用。实现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档案目录及全文信息在内部终端的精准检索、基础浏览与打印输出,有效缩短查档等待时间,提升基础工作效率。
筑牢安全屏障,守牢数字化底线。牢固树立“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始终将安全管理贯穿于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强化制度先行保障。制定《档案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为档案安全管理提供刚性制度遵循。夯实技术防护基础。配备专用存储设备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有效防范数据丢失、病毒入侵等风险。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监督管理,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绝对安全。
通过聚力档案数字化建设,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实现了从“传统保管”向“智慧服务”的深刻转变,数字档案赋能检察履职的成效逐步显现。下一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与应用创新,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档案力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