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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创新融合课堂守护少年健康成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治润心,红色铸魂
    ——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创新融合课堂守护少年健康成长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兆峰)3月11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走进高唐县第四实验小学,打造“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红色教育”沉浸式融合课堂,为400多名学子送上一堂有温度、有深度、有力量的成长必修课。县政协常委、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长英委员工作室”负责人马长英,“马长英委员工作室”成员、县教体局心理教研负责人刘克劲,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干部老兵工作室主任徐希芳共同授课,以多元育人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课堂上,刘克劲以“新学期新发展”为切入点,摒弃生硬说教,聚焦学生开学适应难题,针对想家情绪、同学矛盾、学习焦虑、上课犯困、沉迷电子游戏等常见问题,耐心传授情绪调节技巧。通过引导保障睡眠、合理饮食、规律作息,传授倾诉、运动解压、深呼吸调节等方法,建议将游戏兴趣迁移至学习中,助力学生筑牢心理健康防线,快速适应校园生活。
 
    “先烈为民族解放抛头颅洒热血,我们要为国家富强刻苦学习!”徐希芳前辈用质朴铿锵的话语,点燃学生爱国热情。他深情讲述革命先烈的坚定信仰与奉献精神,激励同学们树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长为国家栋梁,接过强国建设的接力棒。
 
    马长英副检察长以互动提问活跃课堂氛围,巧妙将雷锋精神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提出“学雷锋先学做人,学做人先守规矩”。结合多年涉未成年民事检察办案经验,把晦涩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典型案例、法律解读、现场问答,清晰讲解校园欺凌的界定、形式及法律后果,教导学生“不欺人、护自己”,坚决拒绝欺凌。同时围绕文明上网重点普法,告诫学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守“不伤人、不造谣、守底线”原则,规范网络言行。
 
    授课中,马长英适时总结点评,引导学生既要传承雷锋精神、乐于助人,也要坚决抵制欺凌与网暴,更要在遭遇侵害时冷静应对、及时求助。三大教育内容相辅相成:心理支持赋予依法应对的勇气,红色教育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法律知识筑牢自我保护屏障,实现育人效果深度叠加。
 
    “这种授课方式比单纯说教更有效,孩子真正懂了‘为何不能做、做了会怎样’。”在场老师白映雪全程参与,感叹到:“将课程内容与班级管理紧密结合,让学生真切感受到法律与正能量就在身边。”课后学生纷纷写下感想:“法律是保护我们的铠甲,好心情是成长的阳光,正能量引领我们坚定信念向善前行!”
 
    课程结束后,第四实验小学校长康洪民组织班主任召开座谈会。马长英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的特征与表现,明确老师依法处置职责,并现场公布联系方式,承诺随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康洪民校长表示,“法治+心理+红色教育”融合模式,打破单一教育局限,实现“1+1+1>3”的育人实效,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正确人生观。
 
    下一步,“马长英委员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将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持续开发“法治+心理”“法治+红色”“法治+安全”“法治+思政”等特色课程,走进更多校园,以专业检察力量丰富育人载体,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撑起坚实“法治蓝天”。
 
    供稿: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