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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区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八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九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
  12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的青年检察官们走进古槐街道吉祥社区“法德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咨询声、解答声此起彼伏,法治暖流在社区间涌动。
 
  活动现场,检察官在社区广场设置了普法宣传台,通过摆放宪法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主动向居民普及宪法精神和法律知识。
 
  “以前总觉得宪法离我们很远,今天听检察官这么一讲才知道,从出生到养老,宪法一直都在保护着我们。”刚咨询完问题的居民李大爷感慨道。面对居民提出的劳动纠纷、养老赡养等法律问题,检察官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亲切的服务态度一一进行了解答。
 
  此外,活动中发放的宣传彩页内容丰富实用,结合了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关注度较高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解读法律条文,并配上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