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新广,四级调研员郑泽栋及部分司法所所长,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飞、第三检察部干警参加会签。
《工作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明确了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的职责分工,规范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帮教与个性化矫正、心理帮扶、家庭教育指导以及社会支持体系等特殊权益保障,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工作办法》的会签,标志着槐荫在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协同化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格局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加强与区司法局协作,确保《工作办法》落地见效,形成合力,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保驾护航。(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