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将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检察官上门服务传递了司法温度,也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入人心。”近日,在参加完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公开听证会后,人民监督员毕德刚感叹道。
这场听证会缘于一场交通意外事故。2024年10月,年逾七旬的吕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违规通行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乘坐三轮车的妻子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今年5月,该案移送到桓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吕某子女已经出具书面谅解书,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检察机关审查后综合考虑法、理、情,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依法提出拟对吕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考虑到吕某年事已高,因事故受伤行动极为不便,检察机关决定开展“上门听证”。听证会上,桓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玉伟向吕某父女详细出示证据、阐释法律依据和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理情考量。侦查机关到场说明情况,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聆听和评议后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拟相对不起诉意见一致表示认同。吕某在女儿陪同下,认真听取意见,真诚表示一定接受教训,遵纪守法。
“我们将深化‘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用更专业、更温暖、更高效的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李玉伟说。(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