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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检察院对一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冠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冠检民公告〔2025〕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广志(公民身份号码:37152519******7239)、李广龙(公民身份号码:37252619******7255)、李俊斌(公民身份号码:37252619******7217)、李俊超(公民身份号码:37152519******7230)等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院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635-3011812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