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局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从明确救助重点对象、明晰救助范围、规范线索移送、加深办案协作、制定会商反馈机制等方面落实司法救助和针对性帮扶措施。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达成协作共识,双方将统一思想认识,精确理解把握救助重点,精准发力,高效救助。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数据互通,充分运用大数据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困难群体情况,常态化筛查线索。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运用多元化救助措施,加强后续跟踪回访,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帮扶救助。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实施办法》作为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新起点,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为推进高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