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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兖州区检察院: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楠)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性打造了“老尚”品牌工作室,针对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称号,与区妇联联合救助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对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打造为民服务兖检品牌
 
  兖州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弘扬从检三十多年老检察官尚传运的“坚守初心、情深为民”服务精神,打造了“老尚”工作室,开拓为民服务新渠道,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认同、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共鸣。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老尚”工作室联合兖州广播开办“与法同行兖美家宁”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为更好向企业提供普法援助,“老尚”工作室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绿色通道”,并应邀为150余名企业家开展企业司法保护专题讲座。
 
  “老尚”工作室作为兖州区检察院延伸监督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新平台,通过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此外,兖州区检察院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联合会签《“老尚”工作室检察联络员工作制度(试行)》,在各镇街、各村居设置“老尚”工作室检察联络员,打造检民互动新模式。
 
  认真践行“我帮群众解烦忧”宗旨,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兖州区检察院建立了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提升救助效率。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与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会签文件,搭建信息沟通桥梁,打造“检察+”多元化救助格局,切实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兖州区检察院聚焦特殊群体,采取“司法救助+N”模式,妥善办理以受家暴残疾人妇女、因伤致残未成年人为代表的司法救助案件,并注重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联合妇联、民政、村委会等部门,运用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摆脱困境,重拾生活、学习信心。
 
  此外,兖州区检察院还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设立驻村司法救助工作室,真正打通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助力乡村振兴。在办理农村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时,兖州区检察院协调民政局办理发放困难补贴1800元每月,保障了其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为搭建爱心桥梁,引入企业参与救助,兖州区检察院成立了“至善”检察联络站,设立“至善”检察基金,以国家司法救助基金为依托,鼓励支持企业家自愿开展慈善司法救助活动。截至目前,“至善”检察基金共收到企业捐款50万元,帮助40余名被救助人及其家庭缓解生活困难。
 
  力争实现“我助群众化纠纷”目标,推动诉源治理取得实效
 
  兖州区检察院创新打造“五心、四清、三快、二结、一果”的“五四三二一”工作理念,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借助第三方力量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并加强与司法行政、财政部门的协调合作,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良好效果。同时,兖州区检察院坚持信访源头治理,以“真正解决问题”为导向,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事项,针对大龄信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淡薄的特点,及时与民事检察部门联合,帮助老年人困难群体申请支持起诉,以源头治理防止矛盾上行。
 
  此外,兖州区检察院还深入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排查信访风险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有涉检上访苗头或上级交办、信访局推送的案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不定期会同有关单位,采取共同协商解决的形式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并坚持领导带头包案到家,邀请律师、社区工作者召开听证会,从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客观情理等多方面对信访人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