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表扬郓城县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学堂的通知》,对全县17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学堂进行通报表扬。其中,郓城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获评示范学堂一等奖。
近年来,郓城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开展理论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领导带头、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成效,为推动郓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