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筑牢安全防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举办“济检共享课堂”交流研讨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落实山东省检察院“全面发展年”工作部署,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和专业化水平,槐荫区检察院积极响应市组织教育处、检察官培训中心共同打造“济检共享课堂”联学平台建设要求,近日,开展“济检共享课堂:‘案•理•汇’专场”交流研讨活动。
 
  济南市检察院培训中心主任王鹏和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史守鹏到会指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参加活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燕主持活动。区检察院在家院领导、全体干警及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下活动,市检察院及其他基层院同志通过山东通视频会议方式线上参加活动。
 
  本期活动分为三个环节。首先,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周江涛进行《前罪后罪的数罪并罚法律适用问题》的主题授课,以“问题的提出”为切入点,介绍了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和起诉书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具体通过对《刑法》第69-71条、77条关于数罪并罚三种类型逐一分析,并结合自身办理的多起帮信罪案例,条清缕晰的讲授了一般规定、漏罪新罪、撤销缓刑的数罪并罚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等。随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史守鹏对授课进行了深度点评。
 
  最后,进行了现场交流答疑环节,干警们就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司法实践进行提问交流,史守鹏主任和周江涛详细答疑。
 
  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期“案•理•汇”内容生动、案例详实、专业性强,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实效性和指导性,为一线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有效参考。
 
  “案•理•汇”交流研讨活动,是区检察院党组为全院干警搭建的“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学习提升平台。活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实训导向,通过案例研讨、业务交流、经验分享等一体化促进队伍素能提、人才结构优化和检察履职能力提高,真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队伍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