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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莘县:检察建议助力消除消防配电室安全隐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卢金增、谢甲睿)“以前那屋里都是电线电器,我们进出要很小心。现在有了专门的休息场所,干完活就可以安心休息了。”近日,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浩来到该县某广场对一起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时,听到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李阿姨这样说。
 
  今年3月,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某广场北侧的一处“假山”造型外部挂有“环保驿站”的指示牌,但其内部却被改造成消防配电室。经现场查看,驿站内空间狭小、杂乱,有消防配电设备,平时环卫工人在这里休息和存放工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过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发现该驿站南北长2米左右,北侧放置正在运行的低压配电设备,消防配电箱设备旁堆有取暖器、烧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废弃桌椅等杂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该配电室的警示标志设置、配电箱之间的安全距离、密闭性等方面均不符合国家低压配电规范。”陈浩表示,此处“环保驿站”位于当地最繁华的商业圈内,人流量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对此,5月27日,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消除该广场因配电室管理混乱、功能混用带来的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并邀请检察官现场监督。7月10日,检察官在现场看到,“环保驿站”的牌子已经摘掉,配电站的室内环境得到了改善,堆放的杂物也得到了有效清理。
 
  7月27日,相关行政机关书面回复莘县检察院,称对涉案配电室已落实防雷、防雨、防火、防小动物等“四防”工作,对多余的无用配电箱予以拆除,并通过技术检查确保了安全性,并在广场附近为环卫工人另行安排了休息场所。9月19日,经跟进监督,检察官确认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安全隐患已经消除。(聊城莘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