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筑牢安全防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济宁兖州区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创“老尚”工作室,打造群众家门口“检察院”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文莹 刘勇)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融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创新性打造了“老尚”品牌工作室,针对群众提出的司法救助等申请,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尚”工作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称号,与区妇联联合救助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对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

  打造为民服务兖检品牌

  兖州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创新打造“老尚”工作室,以从事检察工作三十多年的老检察官尚传运“坚守初心、情深为民”的服务精神,凝聚引领检察机关不断开拓为民服务新渠道,办好涉及群众的每个案件,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认同、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共鸣,切实提高民生司法保障水平。

  同时,将“老尚”工作室作为兖州区检察机关延伸监督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新平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溯源治理,通过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咨询及群众申请的司法救助等工作,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96件,法律咨询103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4件,发放国家救助金20.9万元。

  为延申服务触角,兖州区检察院设立驻村司法救助工作室,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妇联、村委社区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帮助被救助人走出困境,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在办理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张某某司法救助案时,协调民政局办理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待遇,每月发放困难补贴1800元,保障了其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发挥三力作用,助力司法救助”经验被山东省检察院宣传推广。

  认真践行“我帮群众解烦忧”宗旨

  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司法救助困难妇女儿童是法律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兖州区检察院通过拓宽司法救助措施与救助方式,实现司法救助最大社会效应。

  兖州区打破数据壁垒,构建双向衔接机制,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提升救助效率。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与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合会签文件,搭建信息沟通桥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导入司法救助程序,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符合其他社会救助的,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切实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

  对特殊群体,采取“司法救助+N”模式,妥善办理以受家暴残疾人妇女、因伤致残未成年人为代表的司法救助案件,同时注重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联合妇联、民政、乡村振兴、村委会等部门运用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摆脱困境,重拾生活学习信心。在多方协调下,已为2名被救助人提供公益岗位,为3名未成年被救助人办理转学事宜,为4名被救助人开展心理咨询。

  为更好为企业提供助力,兖州区成立“至善”检察联络站,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绿色通道”,“老尚”工作室应邀为150余名企业家开展企业司法保护专题讲座,为企业提供普法援助。设立至善检察基金,鼓励支持企业家自愿开展慈善司法救助活动,并向其公示捐赠对象及数额,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目前,至善检察基金共收到企业捐款50万元,目前该救助金已帮助40余名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努力锚定“我助群众化纠纷”目标

  推动诉源治理取得实效

  兖州区以“老尚”工作室为平台,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到实处,以“真正解决问题”为鲜明导向,从源头推动问题解决。

  在处理纠纷工作中,兖州区检察院创新打造“五心、四清、三快、二结、一果”的“五四三二一”工作理念,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借助第三方力量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老尚”工作室通过发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线索并建立数字监督模型,成功办理3件法律监督案件,目前该模型已在全市推广。

  为推进信访源头治理,兖州区坚持以“真正解决问题”为导向,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事项,对年纪大的信访群体,突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淡薄的特点,及时与民事检察部门联合,帮助老年人弱势群体申请支持起诉,并进行司法救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如为9名农村地区老年务工人员办理司法救助,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积极能动履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源头治理,防止矛盾上行。

  在清理信访积案工作中,兖州区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针对复杂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形式做好矛盾化解。全面排查信访风险案件,并建立工作台账,将排查出有涉检上访苗头的案件,上级交办、信访局推送的案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不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或有关单位,采取共同协商解决或召开“情况通报会”的形式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坚持带头包案到家,认真化解积案。(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