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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未检:让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每一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海容)未成年人,牵动着亿万家庭。

  将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为未成年人保护治理贡献检察力量。以参与法治校园建设为依托,主动融入学校保护。这是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明确要求。

  面对这项没有止境的工作,山东省济宁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步履不停,依托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努力让法治的阳光穿透黑暗,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每一步。

  11月13日下午,像往常一样,按照约定时间,检察官张成霞走进济宁学院附属中学的课堂。在这里,她将利用40分钟的时间,为初一年级的孩子们讲授一堂法治课。

  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张成霞告诉同学们,“人的品德是排在第一位的,而一个人品德的底线就是不触犯法律的红线”,并由此引出了今天的授课主题——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和犯罪预防。

  课堂上,张成霞设定了若干互动环节,不时提出问题,引导同学们独立思考,并挑选学生作答。简单的互动,却有效活跃了课堂氛围。

  “同学们,你们认为,自身有哪些不好的行为习惯?”很多同学认识这位常来学校普法的检察官,因此,对于张成霞的提问,即使是在同学和老师们面前“揭自己的短”,他们也是积极参与。

  同学们自爆的“不良行为”不一而足。针对这些,张成霞深入分析,并围绕“如果任由不良行为发展下去,会产生什么后果”这一问题,以发生在校园的真实犯罪案件为例,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坠入犯罪深渊。

  一堂课,40分钟。类似这样的普法课程,今年以来,全市未检部门已经组织了98场次,受教育学生超过8万人次。

  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牵头组建了涵盖两级院的全环境立德树人法治宣讲团。依托宣讲团,两级检察院采用“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努力让法治的阳光照进孩子的心里。

  教育不是简单的灌输。法治教育要结合学生的年龄、接受能力,以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从事未检工作多年,这是张成霞最深的感悟,也是全市未检部门开展普法教育的基本遵循。

  为有效提升宣讲效果,两级院强化与关工委、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法治巡讲、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宣讲方式,着力提升宣讲的趣味性、参与性和互动性。

  在积极探索中,两级院未检部门开发并推出了法律意识培养、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主题系列法治教育课程。其中,任城区检察院推出法治教育课程“云直播”、模拟法庭“云预约”,打通了未成年人法治宣讲的最后一公里。

  “泉心润禾”“雏鹰伴飞 未检同行”“黄河娃”······一批未检工作室也逐渐为大家所熟知。这些,成为全市未检部门做深做实法治宣讲工作的生动注脚。

  润物无声,风化于成。讲授一堂法治课,就像是在一张白纸上点下了微小的一点。但是,张成霞和同事们坚信,涓涓细流,汇成大河,这些微小的点会串成一条条线,最终绘就出济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生动图景。

  未来,希望孩子们都能远离违法犯罪。这是未检检察官的心声。

  未来,在脚下的每一步。带着这份使命和任务,未检检察官们永不止步,行进在路上。(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